教育部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109 年度「中等學校閩南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班」

一、依據:教育部 109 7 15 日臺教師(三)字第 1090086237C 號函辦理

二、承辦單位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

三、開設班別:中等學校閩南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班

四、開設課程: 共分六階段上課,總計 40 學分。

五、授課師資:本校及大專校院專、兼任師資或教學現場教學經驗豐富之師資。

六、授課期程:109 9 月至 111 8 月(本校保留課程調整之權利)

七、上課時間:學期間為星期六、日白天上課;暑期為星期一至星期五白天上課。

八、上課地點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(500 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一號)

九、招生對象:

 ()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,且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

 教中等學校之在職專任教師。

 ()本學分班於招收前項教師後如尚有名額,得招收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

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代理、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參加。惟修畢後僅核發

學分證明,俟其成為正式專任教師始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加科登記。

十、招生人數:每班招收 30 人,額滿為止,未達 20 人不予開班。

十一、招生方式:

()報名方式:需將報名資料上傳至本校報名網頁(https://reurl.cc/D9e925),

並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紙本資料,於 109 8 12 ()前(以郵戳為憑)

郵寄至「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修學院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」(地址:500

彰化市進德路 1 進修學院)收,逾期不予受理。